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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解读

时间:2025-05-13 22:04:13 来源:网络整理 编辑:热点

核心提示

借款人突然去世,借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吗?陈晓航律师解答:担保人的人突然去任责任并不因债务人的死亡而自动解除。债务人死亡,世担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保人存在的,担保人是需承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。担保人在承担

借款人突然去世,借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吗?陈晓航律师解答:担保人的人突然去任责任并不因债务人的死亡而自动解除。债务人死亡,世担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保人存在的,担保人是需承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。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,担责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借款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。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、人突然去任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世担合同。担保合同是保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。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需承,担保合同无效,担责但是借款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借款合同无效后,人突然去任担保人能否免责取决于担保人是世担否存在过错。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,担保人无过错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;担保人有过错的,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。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,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: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,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;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,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;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,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。陈晓航律师补充: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金、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。当事人另有约定的,按照其约定。担保期间,担保财产毁损、灭失或者被征收等,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、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。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,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、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担保物权消灭:主债权消灭;担保物权实现;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;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。陈晓航律师广东仁辰律师事务所律师,暨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,具有丰富的民商事、行政审判、司法执行等方面的经验,擅长处理各类疑难法律问题,精通诉讼和非诉业务,范围包括债权债务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婚姻家庭、公司法律顾问、知识产权纠纷、公司合规风控、房地产及建设工程类法律业务,累计帮助委托人成功执行回款数千万元,始终以客观、谨慎的专业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平台声明: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,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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